不知为何,忽然有一天,老公提出离婚,小芳怎样求都没用,最终两人仍是分开了。
离婚后,小芳心境很失落,好在前公公老王一向安慰她,还常常帮她处理一些日子上的困难。
老王是个仁慈的人,他看着小芳一个人不容易,就常常来帮助。一来二去,小芳和老王之间居然产生了爱情。
小芳觉得老王尽管比自己大了许多岁,但给了她许多温暖,她第一次产生了想和老王一同日子的主意。
但是,当他们去民政局的时分,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拒绝了他们的成婚请求,说他们的联系不符合成婚的条件。
老王很气愤,他觉得民政局这是轻视,他以为两人的爱情是明明白白的爱情,怎样就不能够了?
民政局则辩称,他们的联系特别,假如答应他们成婚,或许会引起社会道德问题。
法官审理了这个案件,发现小芳和老王的联系的确很杂乱,他们曾经是儿媳和公公的联系,现在要变成夫妻,这在社会道德上或许会引起争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无效和亲属联系的相关规定,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制止成婚的亲属联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这件事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评论,我们都在评论婚姻和道德的联系。这个事例也给所有的人提了个醒,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还联系到家庭和社会的道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