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 日-2023年6月8 日(共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本项目拟新建一个污泥贮存间及污泥烘干设施,利用现有隧道窑烧结砖生产线,处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约1.5万吨。本次技改仅对原制砖系统的原料进行部分替代,不改变其原有生产能力。
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围挡隔离,洒水防尘,及时清扫,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收集后沉淀,回用作场地施工用水,不外排。噪声: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地布局,消声、隔声,距离衰减,施工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能够造成污染性影响。固态废料:各类固废经收集后及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对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砖窑废气利用现有“钠碱湿法脱硫”脱硫系统,处理后废气经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经过控制焙烧温度和时间,降低二噁英的产生量,利用脱硫塔湿法喷淋去除重金属颗粒物,确保砖窑废气实现达标排放。制砖原料破碎筛分粉尘通过设置封闭式车间,进料口设喷雾装置,出料口配套袋式除尘器收尘净化处理。污泥烘干废气设“钠碱湿法脱硫”脱硫系统,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贮存间的恶臭通过车间密闭风形成微负压,设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原料堆场采取封闭措施,喷雾降尘。废水:生活垃圾污水利用现有旱厕处理后做农用。两套脱硫系统的脱硫废水均设有独立的“沉淀池再生池”再生后回用;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噪声:通过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加强维护管理、合理的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加以控制,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扰民。固态废料:不合格砖和破损砖、脱硫废渣、收集的除尘灰、煤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临时堆存,及时返回生产线做原料回用或外售建材企业和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危废,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1个,采取“四防”措施,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送至附近场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